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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港市覃塘区樟木镇大龙屯迈向乡村振兴的阶段性突出问题

发布时间:2024-03-06 11:15:23来源:
  近期,贵港市覃塘区樟木镇川山村大龙屯基层群众响应国家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在迈向新农村乡村振兴的同时,表露出一些阶段性突出问题。

 

  一、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里面第一章第四条,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促进共同富裕,遵循的原则里有提到:一、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维护农民根本利益。二、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推动绿色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在众多群众与外出务工等青年在2023年尾回村过年时段,村里召开全村村民会议,商议集体资产处置等问题时发现,大龙屯自国家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即1980年分单干)以来,村里集体资产遭到被肆意通过侵占、侵填、以及被隔壁屯抢去的土地加起来大概有八十多亩的土地等情况发生。归根结底这些个问题的源头就一个,大龙屯至今未为止村里集体资产还没有申报下来有“集体土地权属证”。以造成外抢内侵的事情等发生。从分单干之后到至今为止,就因为都没有“集体土地被权属证”而且大概在2018年左右村里被寺江村夺去的土地用来建设消毒站以出租给一家大型养殖公司,以下附图图像

 

 

因此之后,村里为了杜绝此等情况再度发生,当时立刻向镇政府相关部门,以及覃塘区国土资源局申报大龙屯“集体土地权属证”,但至今为止,没见有一个下文更是没见有后续进展下来。这里面是相关部门推诿?还是不作为?假作为?我们村民不得而知。

 

    二、侵占集体资产人之一的覃某明,覃某升,覃某清等人在群众反应强烈,并且上报给镇政府相关部门之后,其把村集体池塘跟下来做笔录的工作人员谎称是“村荒弃的鱼塘”。而通过政府部门调查之后,确认是村里的集体资产并下发有“整改通知书”下来之后,其竟然叫其内人出面改称该位置系其“祖宗的留下来的土地”。耍无赖不进行整改,对镇政府下发的“整改通知书”视而不见置之不理。以下附图:

 

 

 

这是原来集体池塘的面貌

 

 

 

图像下图是众塘被违填之后的样子

 

 

 

图像

图像还有众多被侵占,被违填的集体资产等等…

 

 

 

  三、美丽乡村,是指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时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等具体要求。

 

 

 

按照新时代的要求,对农村进行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建设,最终实现把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

 

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战略。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国家农村工作会议更是提出,积极稳妥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快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素质,推动"物的新农村"和"人的新农村"建设齐头并进。

 

因为根据《信访工作条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函交都是发回所在地的镇政府办理。跟镇政府反应一年多还没见有相应监督以及相应的恢复整改措施。我们作为群众也是投路无门。对于对于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应强烈等反应上去的问题。我们希望在党,以及相关部门介入调查此事,还基层人民群众一个公平、公正、合理、和谐的生态环境。谢谢!

 

 

 

 

 

参考材料来源于

 

 

 

—《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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